會議認為:建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,是發展
新能源汽車產業的重要保障。加快城市停車場建設,是完善城市功能、便利群眾生活的迫切需要。對于打造增加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新引擎、拉動有效投資和消費、促進綠色發展,意義重大。 
會議確定:一是把城市合理規劃布局和建設停車場結合起來,加快配建充電樁、城市充換電站、城際快充站等設施。新建住宅停車位建設或預留安裝充電設施的比例應達到100%,大型公共建筑物、公共停車場不低于10%。(兩個比例:新建住宅應達到100%,公建停車不低于10%。)
二是放寬準入,鼓勵民間資本以獨資、PPP等方式參與。企業和個人均可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,原則上不對泊位數量做下限要求。鼓勵個人在自有停車庫(位)、各單位和居住區在既有停車泊位安裝充電設施。(兩個鼓勵:鼓勵民資參與,鼓勵單位個人安裝充電設施。)三是加大財稅、金融、用地、價格等政策扶持,通過企業債券、專項基金等方式支持充電設施和停車場建設。放開社會投資新建停車場收費,允許充電服務企業向用戶收費。鼓勵地方采取基金注資、投資補助等,拓寬企業融資渠道。(兩個收費:放開停車收費,允許充電收費。)四是完善相關標準規范,支持移動充電、智能停車等推廣應用,通過“互聯網+”盤活資源。為群眾提供良好公共服務。(兩個支持:支持移動充電推廣、支持智能停車推廣應用。)